和第一銀行押匯弊案同樣創下司法史上再審記錄的,是包括蘇建和、劉秉郎及莊林勳三名被告的蘇建和案。本案堪稱臺灣司法史上最受矚目及最具爭議性的案件之一,歷經多任法務部長均未批准死刑執行令,是首件由檢察總長提起三次非常上訴及死刑判決再審後改判無罪,但經上訴發回又改判死刑的刑事案件,也是首件判處死刑後未收押被告的案件。2004年本書出版時蘇案已纏訟十四年,直到2010年此案邁入第二十年之際,仍然上演大逆轉劇情,所到之處餘波盪漾。
  
  汐止吳銘漢夫婦血案慘絕人寰,外界無不希望早日緝凶,然而警方的刑求逼供、違法搜索、違法羈押、故意不告知被告權利等行為,幾乎違背了所有刑事訴訟程序中為求武器平等、保全被告權利而設置的諸多規定及原則。譬如法官保留原則:搜索票的核發應由法官簽名,司法警察則在報請檢察官許可後,再向該管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。羈押則應經檢察官訊問後,認有羈押之必要者,聲請該管法院羈押之。此等強制處分的執行,本皆須經法官的審核許可,然而在蘇案中,卻任由警察一手遮天、強行搜索羈押,使得本來會說話的證據亦被扭曲歪解,真相不見天日;雖後經李昌鈺博士分析證物、重建現場,然可信度備受質疑,且傷害已經造成,被告身體、心中傷痕難以抹滅。又例如刑求逼供,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九八條、第一五六條;再者,未告知被告權利,不僅違背「米蘭達法則」,亦構成上訴第三審事由。翻開現行刑事訴訟法,處處可見蘇案斑斑的血淚濺印在字裡行間;立法沿革中幾次大修,也多次參考了蘇案中的刑事訴訟制度缺失,蘇建和等三人可謂是刑訴制度改革活生生血淋淋的推手。

  現在蘇案已經成為一股社會運動潮流的代名詞,公視的紀錄片「島國殺人紀事」、「自由的滋味」,除了在電視上播映、發售DVD,亦於巡迴各大學校園中舉辦座談會,闡述刑事訴訟制度的缺失、宣揚廢除死刑觀點;「死囚平反大隊」,則以平和、無聲的抗議著稱,最有名的畫面即是蘇建和等三人的人形立牌靜佇街頭角落,提醒社會大眾省思生命的可貴、誤判的可怕、死刑的決絕。蘇建和三人當年被捲入此等風波時,一定沒想到自己的名字會以這樣的形式鐫刻於台灣歷史的一頁中。

  作者張娟芬以近似訟唱的筆法細膩刻劃此案繁雜枝節,爬梳陳年卷宗、整理證言證物圖表、訪談涉案人物,由被告、被害人、雙方家屬、警察、律師、檢察官、法官、鑑識人員、社運團體等諸多面向鋪陳出條條逼近核心的大路,在案件事實之外更剖析了各人心中獨白,歡喜哀愁絕望憤怒等情緒躍然紙上;讀者閱畢掩卷,除對此世紀大案有更深一層了解外,亦不免悠悠長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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